雷神科技(872190) -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雷神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神科技")的委托,指派张晓敏、陈静律师出席 了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雷神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是否 合法有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资料,并对有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