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邦科技(837242)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OF ONE IIIIA 711 68 Yin Chena Road Middle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郭珣律师、王旭峰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 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 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