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873152)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我们认为,在 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3-072 我们作为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 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都永斌、许志国、凌国强 2023 年 6 月 5 日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