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873152)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 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