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鸽科技(833284)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的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对公司提供的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董事会聘请,委派裴振宇、吕希菁律师(下称"经 办律师")出席会议,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