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太照明(87333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3-091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组成, 实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的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并审查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制度经 2023 年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