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士达(833394) -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鉴证报告 索引 鉴证报告正文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1-4 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页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vangmen Beidai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r ertified n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86/01016554 7190 -86(010)6554 7190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民士达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鉴证材料,保证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和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