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希通讯(831305) -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①、②。 2、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 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 处理;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1、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 ①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 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提前开始执行前述规定①,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 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