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泰(836414)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思根)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陈思根,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欧普泰 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 验;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四)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 则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 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