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拓开源(834415)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进行了认真核查, 仔细分析和研究,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 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恒拓 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 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