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斯股份(832419)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属企业任职;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熊德斌、黄栋、赵飞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人员未在公司 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证券代码:832419 证券简称:路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五)独立董事不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