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药业(83643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下 简称"《独立董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以及《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