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新材(832469)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章程》,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拟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 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审议《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江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关联方无 偿为公司向宁波银行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