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达(835640)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 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 师 事 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0号中铁西安中心32层 电话: 029-89840840 邮编: 710065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 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律师见证的法律意见书 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 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年 10月 28 日,公司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24年 10月 29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出了《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