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芝生物(430685) -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 —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并确保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对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0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