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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836717) -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稳定股价方案涉及股份回购,相关回购方案仍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一)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 1.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 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在符合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 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2.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 计基准日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公司净 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时,在符合相关 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