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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836717)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瑞星 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星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 序号 |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计划投入 | 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 | | --- | --- | --- | --- | | | | 金额 | 集资金金额 | | 1 | 募投项目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 | 70,434,920.68 | 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