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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836717) -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W&HLAWFIRM) 北京/天津/烟台/南通/上海/宁波/厦门/深圳/广州/南宁/西安/成都/昆明…/悉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16层邮编:100080 电话:010-62684688传真:010-62684288网址:www.whlaw.cn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法律意见书 致: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华西证券")的委托,担任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见证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指派本 所律师就本次发行进行全程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