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839719) - 内部控制评价自我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结合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宁新新材)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