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8397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101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主动辞任、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