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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8397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9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有一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