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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8397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2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和《江 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行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 予的职权。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