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生物(83972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3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证券法》规定;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及财务信息质量,保证 审计工作及财务信息的连续性和真实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