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数创(872808)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080]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72808 证券简称:曙光数创 公告编号:2023-080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 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公司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可以通 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视频、电话、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 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