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科技(830809) - 关于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补发)的补发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贵州安达科技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第二十三 条规定,公司需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1个交易日(即2023年4月25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情况及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日(即2023年5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情况。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由于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告,现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披露,详见公司于 2023年5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前十 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