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农(83185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3-072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 成立。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权,并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