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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进感应(838670) -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 至务所 关于恒进感应和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 E LAW FIRM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 421 号帝斯曼国际中心 28-30A 电话: 027-51817778 传真: 027-51817779 邮编: 43006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受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沈震宇律师、彭晨欣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 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 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之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