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872895) - 关于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招股说明 书》的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孟家毅先生、李树秀女士做出承诺,"本人未来作 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本人承诺,若公司顺利上市后,本人拟推动董事会、 股东大会在上市后的 3 个月内,实施针对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 以稳定公司现有的管理层和核心人员,实现公司的平稳过渡和稳健持续发展"。 经其积极推动,并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 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现将其主要内容及相关事 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拟采取的形式及股票来源 经初步研究,本次激励计划拟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