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831906)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3-132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 | --- | --- |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 | 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 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 | 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专门委员会 |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 | 的具体成员、召集人、议事规则由董事 |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 | 会决定或制定。 |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 | | 集人。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成员、召集人、 | |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决定或制定。 | | / | 第一百一十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 | | |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且至少有 | | |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 | | | 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 |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 | | 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