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831906)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0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总经理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贺宗 贵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结合其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 我们认为贺宗贵先生具备《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