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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智科技(870726)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 确、完整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 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仅指大陆地区)以及《广东 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