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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农节水(830964)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3】第0647号 致: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8/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