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特股份(832978) -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金杜律师事务所 KING&WODD MAII FSONS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666号 中国华润大厦28层 邮编:518052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特股份)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4年股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号》) 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湖北开特汽 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