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01216) - 公司章程
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股東和債權人 的合法權益,規範本行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 「《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以下簡稱「《商業銀行法》」)、《國 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國務院關於調整適用在 境外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通知期限等事項規定的批覆》《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 備條款》《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 章、本行股票上市地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結合本行實際情況,制訂本 行章程。 第二條 本行系依照《公司法》《商業銀行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形式的商業銀行。 本行經銀監覆[2014]933號《中國銀監會關於籌建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 覆》,由開封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鶴壁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新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許昌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漯河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門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