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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30117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赣州 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豪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逸豪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8 号)同意注册,赣州逸豪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26.6667 万股,发行 价格为 23.88 元/股,本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