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盈科技(30106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本 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