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盈科技(30106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 业效益化。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外)、向子公司追加投资(增 资全资子公司除外)、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 项目资本增减等。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 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 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 (一) 与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控股、参股 公司; (二) 与境内外公司、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三) 向控股、参股企业追加投资; (四) 股票、基金、债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