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盈科技(3010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 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 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 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