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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00293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FenglongFenglong(SZ:002931)2025-10-13 08:1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 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第三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 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