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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002931)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FenglongFenglong(SZ:002931)2025-10-13 08:15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 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业务规则及《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远期、互 换和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 证券、指数、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 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 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 易。 第三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应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公司从事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 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 第四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 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