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00293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