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00293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 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第四条 公司设置财务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