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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00293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FenglongFenglong(SZ:002931)2025-10-13 08:15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及解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自然 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具有一定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 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董事会秘书应当在受聘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考试,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四)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