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一轨(688485)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 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 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 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等 必要的防范措施。 第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所确定 的相应审批权限的审议机构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条 财务管理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 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