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一轨(688485) -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二章 融资的决策机构 第五条 公司总裁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分别在其职权范围内对融资事项做出决策。 第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为公司融资的实施部门。编制年度预算时,根据公司经营预算情 况,提出融资计划,经财务负责人确认后,按《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的权限分别报有权 决策机构批准后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间接融资管 理,有效控制公司间接融资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的行为,主要 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保理融资和 开具保函等形式。公司直接融资行为,包括发行股票、债券等,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融资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