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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马科技(30099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 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 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