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6011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同时履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职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和机构协助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 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对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或以上成 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