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工科技(30166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 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 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 公开发行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