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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的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宏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尚未公开并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 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的有关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1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会的提案、通知、 决议等信息;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召开的关于本制度所述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信息;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