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工科技(30166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 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 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应当 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理。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鼓励董事会成员的多 元化。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 ...